中新網巴中6月19日電(苗志勇)記者今日從四川省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,為了防止“吃空餉”現象出現,杜絕整治不正之風。
  近日,巴中市委組織部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市財政局聯合發佈《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對“鐵飯碗”的機關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病、事假待遇做了詳細的規定,機關、事業單位人員病假超過2個月、事假超過5天的,其工資和工作性津貼不但將按比例有所減少,並將被納入“關註”對象,如發現病假期間有從事有經濟收入活動行為,不僅病、事假期間一切工資待遇都拿不到,還將受到調查並嚴厲處罰。
  “以前,存在機關、事業單位人員跟單位請個長期病假,然後從事第二副業,工資和工作津貼照發,出現了不少‘吃空餉’現象。”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負責人介紹,近年來,該市已先後多次組織開展在編不在崗人員清理工作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但是,個別部門和單位在編不在崗現象有所反彈,已經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註和強烈反映。
  記者在該《通知》中看到,規定全市各機關、事業單位人員請病假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文件(包括醫生證明、病歷)作為憑證。若因工(公)致傷、致殘的,在規定的休養期內工資待遇不變。在病假期間,機關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從事有經濟收入的活動。否則,停止享受病假期間的一切工資福利待遇。此外,機關工作人員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,從第3個月起,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,基本工資按90%計發;生活性補貼全額計發,工作性津貼按50%計發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,從第3個月起,工作年限滿十年的,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計發,獎勵性績效工資按70%計發。
  該《通知》還規定,機關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假超5天都將要扣錢。例如,機關工作人員全年累計事假超過5個工作日不到10個工作日的,從第6個工作日起,職工在試用期(見習期、熟練期間)的,本人基本工資按70%計發,生活性補貼全額計發,不計發工作性津貼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年累計事假超過5個工作日不到10個工作日的,從第6個工作日起,職工工作年限已滿一年不滿十年的,本人基本工資按75%計發,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計發,獎勵性績效工資按30%計發。
  該負責人表示:“今後,如發現機關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期間有從事有經濟收入活動行為,不僅病、事假期間一切工資待遇都拿不到,還將受到調查並嚴厲處罰。此外,機關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、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或超過批准時間未銷假的,按曠工處理。曠工者,扣發曠工天數的全部工資及相關待遇,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。”(完)  (原標題:四川巴中防吃空餉新規:請事假超5天扣錢被“關註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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